?
一、馬德里國際商標簡介
“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 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截止到2005年9月22日,包括協定締約方、純議定書締約方,以及既是議定締約方又是協定純議定締約方約方在內的馬德里系統締約方一共有77個。
二、馬德里商標成員國名單
1、協定締約方(56個成員國)
阿爾巴尼亞 | 亞美尼亞 | 奧地利 | 阿塞拜疆 |
波斯尼亞 | 黑塞哥維那 | 保加利亞 | 比荷盧* |
白俄羅斯 | 瑞士 | 古巴 | 捷克共和國 |
德國 | 阿爾及利亞 | 埃及 | 西班牙 |
法國 | 克羅地亞 | 匈牙利 | 意大利 |
吉爾吉斯斯坦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 哈薩克斯坦 | 列支敦士登 |
利比里亞 | 拉脫維亞 | 摩洛哥 | 摩爾多瓦共和國 |
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 | 蒙古 | 納米比亞 | 波蘭 |
葡萄牙 | 羅馬尼亞 | 俄羅斯聯邦 | 蘇丹 |
敘利亞 | 斯洛文尼亞 | 斯洛伐克 | 圣馬力諾 |
塔吉克斯坦 | 烏克蘭 | 烏茲別克斯坦 | 越南 |
塞爾維亞和黑山 | 塞拉利亞 | 肯尼亞 | 斯威士蘭 |
莫桑比克 | 萊索托 | 不丹 |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
塞浦路斯 | 中國 | 摩納哥 |
*比荷盧: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的總稱
2、純議定書締約方(21個成員國+歐盟24個成員國):
英國 | 瑞典 | 希臘 | 新加坡 |
冰島 | 格魯吉亞 | 澳大利亞 | 愛爾蘭 |
愛沙尼亞 | 土耳其 | 韓國 | 美國 |
土庫曼斯坦 | 丹麥 | 日本 | 荷屬安的列斯 |
芬蘭 | 挪威 | 立陶宛 | 贊比亞 |
安提瓜和巴布達 | 歐盟(24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