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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專利簡介
香港在97年回歸祖國前,為了適應回歸后的需要,對專利制度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香港專利制度有三種,即香港標準專利、香港短期專利和香港外觀設計專利。
二、香港專利須知
1.香港標準專利
香港標準專利必須以中國發明專利或者英國專利或者指定英國的歐洲專利為基礎,通過2階段的手續獲得保護期限為自基礎申請日起20年。
第1階段:在中國發明專利等公開后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辦理備案手續;
第2階段:在中國發明專利等授權后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辦理登記手續。
2.香港短期專利和香港外觀設計專利
香港的短期專利制度是香港獨自的制度,與大陸的實用新型專利類似,不同之處在于其保護對象包括方法。有效期限為4年,屆滿前可續展4年。香港外觀設計專利制度也為香港獨自的制度。有效期限為5年,但可以連續續展5次,每次5年,最長不超過25年。
三、香港專利相關知識
香港標準專利有效期最長20年,香港短期專利有效期最長為8年。
四、香港專利申請所需文件
※ 對于香港標準專利,申請人必須依據一份在中國、歐洲或英國的在先專利申請,并于在先申請發表后的6個月內提出;提出申請時請準備:
1.申請人、發明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
2.在先申請公告文本以及中英文摘要;
3.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
※對于香港短期專利,申請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請,并請準備:
1.申請人、發明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
2.申請文本(尚未公開的)以及中英文摘要;
3.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有);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檢索報告;
5.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
※香港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擁有人可以在香港地區獲取外觀設計保護,并請準備:
1.申請人、設計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
2.外觀設計的圖片、照片及對設計的清楚表述;
3.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有);
4.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