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未生效前,歐洲的專利申請是在各個國家單獨進行的?!稓W洲專利公約》正式生效后,一項歐洲專利申請可以變成一項多達30幾個國家生效的歐洲專利,為申請歐洲專利保護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申請人可以使用英語、法語和德語3種官方語言之一向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EPO)提出申請。EPO會對與申請的專利性有關的現有技術文件進行檢索,當申請人接到檢索報告(從2005年開始歐洲專利局推出“加強的歐洲檢索”-即在申請日后6個月后與檢索報告一起出具一份關于專利性的簡短書面意見)時,通常需要根據檢索結果來評估其發明的專利性和獲得核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