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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并由商標局予以公告。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托書。大陸以外地區的申請人要在中國辦理商標許可備案的,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許可備案的,由代理機構制作,并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共同蓋章或簽署。
3、被許可人的營業執照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協會及其他團體組織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4、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雙方當事人的名義、地址,使用許可的商標、注冊證號、使用期限、標識提供方式,使用的商品、商品質量監督,在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等。
商標注冊人通過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還應當含有允許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的內容或者出具相應的授權書。
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許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過許可使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許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許可使用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
5、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證復印件。
6、特殊證明材料:
1)、使用人用藥品、醫用營養食品、醫用營養飲料和嬰兒食品商標的,被許可人需提供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文件,即《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還未取得以上兩證的,提供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成立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的批復文件;使用人用消毒劑的,被許可人需提供衛生防疫部門的證明。
2)、使用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的商標的,被許可人需提供國家煙草主管部門批準生產的證明文件。被許可人是大陸地區以外的,不需要此類文件。
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已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其文字、圖形是違反《商標法》第八條禁用規定的,或者是該商標注冊人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即構成注冊不當商標。對注冊不當商標,任何人可以依法向中國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由于“注冊不當”是在1988年1月13日修訂后的《商標法實施細則》中加以規定,1993年納入《商標法》的,因此,自1988年1月13日以后注冊的商標,任何人認為其屬不當注冊、申請撤銷裁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受理;對于1988年1月13日以前的"注冊不?quot;,不予受理(惡意抄襲馳名商標除外)。
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所謂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的行為如下:
1、虛構、隱瞞事實真相或者申請書件及有關文件進行注冊的;
2、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復制、模仿、翻譯等方式,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進行注冊的;
3、未經授權,代理人以其名義將被代理人的商標進行注冊的;
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權利進行注冊的;
5、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
無論被提撤銷的商標注冊人是否在商標評審委員會指定的時間內進行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都將做出維持或撤銷該商標的終局裁定,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托書。大陸以外地區的申請人要在中國申請撤銷注冊商標的,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撤銷注冊不當商標申請書》:委托代理機構申請撤銷注冊商標的,由代理機構制作。
3、理由和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