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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厚街和大嶺山除了家具企業馳名海外,還開設有多家手動、電動手工具的店鋪,近日,我司收到十余家店鋪咨詢其售賣的鋸片商品被訴商標侵權,商標名稱為“小次郎”,且都收到了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傳票,不日開庭,我司遂每家走訪了解案情,均為一持有鋸片類“小次郎”商標的個人,先通過業務每家店鋪兜售推銷印制有“小次郎”商標的鋸片產品,然后通過公證處每家進行購買公證的方式取證,再向法院立案起訴,我司認為此種行為已經構成“釣魚執法”,即聯合眾多被告店鋪聯合進行訴訟答辯,在庭審中向法官說明情況,列舉案情,最終全部被告均與原告方和解,為眾多被告避免的極大的損失。
【點評】店鋪銷售大都為個體經營,銷售的都不是自己的品牌和商品,在找上游生產商進貨時,一定要讓生廠商或經銷商出具其相關產品的知識產權證明,并且保留好進貨的單據和付款的憑證,以免造成侵權,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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