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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在產品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威風八面,風光無限相比,在專利訴訟上,蘋果正在遭遇劫難。
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東德州聯邦法院最近判決蘋果侵犯了Personal Audio公司播放列表專利,要求賠償被告800萬美元的經濟損失。
早在2009年,Personal Audio公司就起訴蘋果侵犯了其“包含動態節目選擇控制器的音頻節目播放器”和“音頻節目發布和重放系統”兩項專利,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8200萬美元。
這并非蘋果陷入的唯一的專利官司。目前,蘋果與三星的專利大戰,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并不斷升級,雙方甚至要求執法部門在美國禁售被指侵權產品。
觀察家彭雄江認為,與三星專利官司雖然是由蘋果挑起,三星“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但蘋果不見得能夠討到便宜。蘋果與三星的專利官司要么和解,要么將各有勝負,如此以來,蘋果將陷入專利敗訴的“連環劫”。
在通信領域,蘋果雖然做到了“后來居上”,但畢竟是“后來者”,在專利使用上無法繞過那些“先行者”:在別的企業抄襲蘋果造成侵權的同時,蘋果也在侵犯其他企業的知識產權。
最近,蘋果不惜重金參與競購加拿大破產電信設備商北電網絡的6000多項專利和專利應用,就是已經意識到在通信專利方面的弱項,希望通過多快好省的專利購買來彌補自己的“先天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