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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周百福”注冊成立了公司,柜臺上卻賣起“周六福”珠寶飾品。香港周六福珠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認為廣州周百福珠寶有限公司涉嫌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以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7月20日,該案在海珠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被告商標侵權
原告稱,香港周六福珠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成立,同年,授權深圳市周天福珠寶首飾有限公司在大陸生產、銷售珠寶首飾。
此前,原告發現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位于廣州市海珠區鷺江新港醫院旁“周六福”珠寶店的廣告牌、產品標簽、保證單以及包裝盒上使用“周六福”和“ZHOU LIU FU JEWELRY”,已經構成了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原告請求判令被告停止針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30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全部費用。
被告:經授權合法使用
被告代理律師表示,周六福文字商標不是專屬于原告使用的特有的企業名稱或產品名稱,該商標在香港及大陸均未獲準注冊,原告不享有其商標專用權。
被告代理律師認為,原告自稱香港著名品牌,實際上是在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原告只是公司注冊地在香港的空殼公司,實際在香港沒有一家專賣店。經了解,在香港以周六福冠名的公司有15家之多,并不是原告所特有,而被告正是經“香港周六福珠寶金行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授權使用其企業名號。
焦點:周六福是否知名
由于“周六福”中文商標在中國大陸及香港均未獲準注冊,無法應用與保護注冊商標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維權。因此,本次庭審的辯論焦點集中于周六福珠寶是否知名商品以及其歸屬權問題。
原告認為,原告“周六福”珠寶先后被中國中輕產品質量保障中心、中國質量領先企業調查組委會授予“中國著名品牌”等榮譽。此外,長沙、廣州多個法院先后做出的判決也認定原告“周六福”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
被告辯稱,原告銷售的珠寶產品不屬合法知名商品,原告在商品上使用周六福商標是山寨“周大福”,涉嫌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以及違法經營。原告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水平低,遭到消費者的投訴率高,因此原告生產的所謂周六福珠寶首飾并非“知名商品”。據悉,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