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荀子言道:“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舍,金石可鏤。”企業的商標保護工作亦是如此,只有堅持不懈,才能保護好企業的商標權益。近日,隨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終審判決的作出,內蒙古小肥羊餐飲連鎖有限公司(下稱小肥羊公司)歷盡波折取得了商標保護工作的又一次勝利。
追根溯源
2001年9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區金洋食品廠(下稱金洋食品)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申請注冊“小肥垟”文字商標(下稱被異議商標,見圖1),指定使用在第32類水(飲料)、礦泉水、奶茶(非奶為主)商品上,申請號為第1988700號。商標局于2002年9月14日初步審定該商標,并公告在第847期《商標公告》上。
在法定期限內,小肥羊公司針對第1988700號“小肥垟”商標向商標局提起異議申請。
小肥羊公司認為,其擁有的第3043421號“小肥羊LITTLE SHEEP及圖”商標(下稱引證商標,見圖2)為馳名商標,使用在餐飲服務上的“小肥羊”商標是知名服務的特有名稱。被異議商標與其文字部分構成近似,而且與其企業名稱字號相近似,容易導致相關消費者對商標、字號造成混淆和誤解,侵犯了其在先合法權利。
山重水復
商標局于2006年11月就該異議案作出裁定,認為小肥羊公司主張被異議商標侵犯其企業字號的理由不成立,小肥羊公司在第32類申請的“小肥羊”商標已被駁回,依據商標法規定的申請在先的原則,被異議商標應準予核準注冊。
2007年1月,小肥羊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提起商標異議復審申請。
2010年2月,商評委作出異議復審裁定,維持了商標局原異議裁定結果,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小肥羊公司隨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一中院經審理認為,“小肥羊”雖然是小肥羊公司知名服務的特有名稱,但其未能提供出將此作為撤銷被異議商標的具有針對性意義的權力依據。在案證據未能顯示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注冊前,小肥羊公司將“小肥羊”用于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礦泉水等商品上并已產生一定影響;另外餐飲服務與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礦泉水等商品在經營領域、商品種類與來源等存在較大差異不易造成消費者混淆,判決維持原異議復審裁定。
小肥羊公司不服判決,并于此后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提起上訴。
柳暗花明
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小肥羊公司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小肥羊”系其商號,并在餐飲行業已有一定知名度;餐飲服務與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礦泉水等商品之間關聯程度較高,在小肥羊公司在餐飲行業有一定知名度的情況下,易使消費者認為該商標指定使用的礦泉水類商品與小肥羊公司存在特定聯系,進而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屬于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不應予以核準注冊。
據此,北京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應予撤銷;小肥羊公司的上訴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以支持。記者日前通過對小肥羊公司商標注冊情況進行查詢發現,其已基本實現商標全類防御性注冊,并通過法律手段防止了多件惡意商標申請注冊。對于企業和品牌來說,擴大企業商標的保護范圍,將商標保護進行到底,既有利于企業品牌的保值增值,更能防止一些“傍名牌”、“搭便車”的違法行為侵害品牌利益。
上一篇商標被搶注陶然居告商評委
下一篇 蘋果APP被指“山寨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