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經過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5個月的調解,廣州奧飛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奧飛公司)訴河南17家玩具經銷商集體侵犯其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一案最終以調解結案。奧飛公司獲得7000元侵權賠償。
據悉,2010年9月,原告奧飛公司發現河南鄭州、商丘、新鄉等地的一些玩具經銷公司所擁有的學校旁的小商店銷售“玩具機器人(小果號)”、“風鷹劍”和“玩具戰車(獨角惡靈)”等塑料玩具產品,涉嫌侵犯奧飛公司的玩具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由于這些玩具產品包裝上沒有標注生產廠家、廠址和生產日期,屬于“三無”產品,無奈之下,奧飛公司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中17家經銷商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其經濟損失。
據了解,通過對相關證據的調查核實,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認定奧飛公司起訴的17家經銷商專利侵權事實成立,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并按照銷售獲利情況對原告進行相應賠償。法庭經過近5個月的艱難調解,17家經銷商先后共賠償奧飛公司7000元。
鄭州中院民三庭副庭長李曉昱告訴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動漫企業在創作動漫產品的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企業很大程度上要靠后期帶有動畫形象的文具、玩具等衍生產品盈利。這起案件中,涉案玩具每件售價只有10多元,銷售利潤少,賠償金額小,但保護動漫企業的知識產權,對于維護動漫行業的研發積極性,促進動漫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卻有特殊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