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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從泰國回來,如果順利,有望簽下9000萬元的訂單。”昨日,《零過渡過程動態無功功率補償裝置》(下稱“補償裝置”)發明人武漢大學電氣工程學院教授博導李曉明告訴本報記者,今年“補償裝置”的市場目標是1.2億元。
鮮為人知的是,從2001年“補償裝置”獲得專利權開始,直至2011年他與武漢國想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科研成果產業化之路,李曉明走了整整10年,期間差一點吃了官司,還一度與合作伙伴分手。
李曉明與他的“補償裝置”,正是科研成果轉化之艱難的一個縮影。
發明應用價值大
2001年,李曉明的“補償裝置”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專家鑒定認為:“該成果所采用的控制方法處于國際領先水平。”
李曉明介紹,電力在從電源到用戶使用過程中,有大約1/3的損耗,而我國的電力損耗水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最直接的損耗,就在我們家里:冰箱洗衣機等電器開啟時,會出現瞬時大電流高電壓,既浪費電又造成電壓不穩定,甚至燒壞電器。
李曉明的“補償裝置”解決了這一世界難題。它可以將電器啟動時的放電時間縮短為20毫秒,是國家規定放電時間的1/3000,最多可節電40%。其核心技術是降低無功功率,可以把電網功率因數提高到0.95以上。
李曉明算了一筆賬,如果平均功率因數提高到0.95以上,我國整體電能利用效率可以提升10%至30%以上,以提升10%計算,一年節約的電能相當于3個三峽工程一年的發電量。
自簽協議擔風險,險吃300萬元官司
雖然他的發明技術先進,但在專利轉讓與產業化過程中卻充滿艱辛,“我們總是在談科研成果轉化,可科研成果轉化是有風險的,其中的風險誰來承擔?”李曉明說。
2006年,李曉明迎來了第一個合作伙伴,但對方提出:必須按時完成“補償裝置”樣機,且相關技術達到參數標準,否則需賠償。
武大當然不會與投資者簽訂這樣的合同,最后,李曉明自己簽下協議:對方投資100萬,他承諾在8個月內完成樣機并達到技術要求,否則賠償300萬。
結果,李曉明用了10個月才完成樣機,“我差一點因為科研轉化吃了官司,對方開始認為我違約,但看到樣機比專利設計更進一步后,沒讓我賠錢。”
李曉明說,幾乎所有科研成果轉化中都會遇到這樣的難題,“我就一教授,如果真的失敗,我哪賠償得起,肯定得吃官司。”但他并不怪投資者,他們是沖著利益來的,希望賺錢無可厚非。
從專利到國標,市場需求達2000億
2007年,國家標準委員會將李曉明的成果上升為“補償裝置”國家標準,并從去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也是我國首例個人發明專利上升為國家標準。
因第一個合作伙伴退出,李曉明去年又與武漢國想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后者投資2000萬元。
“補償裝置”在市場上取得了4000萬元左右的訂單,今年則將達到1.2億元,市場化開始迎來春天。相關專家估計,我國“補償裝置”市場需求在2000億元左右,雖然生產廠家不少,但李曉明的發明專利成為國標后,具備競爭優勢。
我們總是在談科研成果轉化,可科研成果轉化是有風險的,其中的風險誰來承擔?
我差一點因為科研轉化吃了官司,對方開始認為我違約,但看到樣機比專利設計更進一步后,沒讓我賠錢。
我就一教授,如果失敗,我哪賠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