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布公告: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申請的 “國酒茅臺”商標已通過初步審查,如3個月內無異議,即可合法擁有 “國酒”身份。消息甫一傳出,立即在全國白酒業引發強震。記者8月13日從汾酒集團獲悉,該集團正式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交了全國首份商標異議申請書,請求不予核準“國酒茅臺”商標注冊。據了解,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五糧液、瀘州老窖等一批知名白酒企業也通過各種方式,紛紛表示反對。
對于“國酒茅臺”的說法,國人其實并不陌生。但業內人士指出,多年來這只是企業的自行宣傳,此次卻大為不同。“國酒茅臺”商標一旦注冊成功,根據《商標法》規定,國內其它酒企今后將不得使用 “國字號”,否則就是侵權行為。
汾酒集團在商標異議申請書中認為:“國酒”通常被人們理解為“代表或象征國家的酒”或“在一國內最好的酒”。然而,貴州茅臺酒廠公司生產的個別白酒產品盡管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但也不能認定就是“代表或象征國家的酒”或“中國最好的酒”。況且此次被異議的“國酒茅臺”商標指定使用的酒類商品非常寬泛,包括白酒、葡萄酒、果酒等。
申請書提出,國家工商總局明確規定: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該商標如獲準注冊,會誤導其它行業的企業競相仿效,可能出現 “國煙”“國茶”“國糖”等國字頭的眾多商標申請注冊,導致商標管理工作混亂,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汾酒集團文化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靜安透露,近十余年來,貴州茅臺酒廠公司曾多次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國酒茅臺”或“國酒茅臺及圖”商標,此前均未通過初審,都被依法駁回。
據悉,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已受理了汾酒集團的異議申請,將進行審理并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