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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結了北京中文在線數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文在線)訴北京智珠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北京智珠公司)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本報曾于2012年3月27日做過相關報道)法院一審判令北京智珠公司賠償中文在線經濟損失及為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4萬余元。
中文在線訴稱,經過知名作家流瀲紫(原名吳雪嵐)的授權,其享有《后宮甄嬛傳》(1—6)等6部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專有使用權以及對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的權利。
中文在線發現,一個名為“iFan.178.com”的網站中開辟的“epub電子書區”的論壇管理員將直接整理并自行發布含有《甄嬛傳》的帖子上傳于其中。而該網站正是為北京智珠公司所經營的“178游戲網”名下所有。中文在線認為,論壇管理員的權限是由北京智珠公司授予,經濟利益也歸北京智珠公司享有,所以其應當承擔責任。請求法院判令北京智珠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網站的涉案作品,并賠償中文在線經濟損失16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論壇管理員將涉案侵權內容發布于帖子的首頁,并對包含涉案內容的帖子進行了編輯等推介行為,其行使了相應的版主權利,而此權利為北京智珠公司經過審查后授予的。另外,北京智珠公司經營的涉案epub電子書區版規中規定有獎勵發布資源者的內容。上述給予版主相應的權利以及提供資源獎勵的方式實質上會誘導、鼓勵網絡用戶來實施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因此,法院認定北京智珠公司對涉案侵權行為的發生存在過錯,已經構成教唆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對此結果,中文在線代理律師徐耀明表示:“法院認為被告是通過積分獎勵等措施引誘用戶侵權,構成教唆侵權(即間接侵權)。可能與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有關,我認為被告應當承擔直接侵權責任。即便如此,法院的判決起到了警示作用,可以進一步規范論壇經營者的行為。”
北京智珠公司委托代理人則表示需要回去向公司請示后再決定是否上訴。本報將繼續關注該案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