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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直通車”商標所有權人石剛匆匆忙忙來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下稱“商標評審委”),提交質證材料。
一個月前,石剛收到了商標評審委下發的證據再交換通知書,才得知撤銷直通車商標的申請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財險”, 2328.HK),于2013年4月23日向商標評審委提交了直通車案件的補充理由及證據。
石剛的代理律師、北京段和段律師事務所陳若劍律師分析稱,這說明很有可能是商標評審委對“直通車”商標撤銷案有了初步的結論,因此申請人人保財險才再次提交了補充理由及證據。但被申請人石剛至今并未收到商標評審委的任何書面結論。
《證券市場周刊》記者采訪了人保財險的律師北京安杰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偉,徐律師稱,人保財險關于直通車商標案件由于涉及多個法律程序,目前距結果出來尚待時日,至于詳細情況,徐律師稱未經客戶許可,不得泄露案件進展情況。
這起涉案數額超千億元的商標爭奪戰已歷時一年。和君創業資訊集團首席合伙人李肅曾表示,這起案件堪稱是“IPAD侵權事件國內版”。
踏上維權之路
2011年,石剛發現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使用“直通車”商標,石剛便對其提出要求:“‘直通車’早已被我注冊為商標,請撤掉已被當作品牌宣傳的‘直通車’文字。但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并未予以理會。”
隨后,石剛經過調查發現:人保財險投入大量資金,通過多種方式在全國范圍內宣傳以“直通車”為服務品牌的財產保險業務,甚至有一款商業性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的名稱就叫“直通車”。
2012年2月28日,石剛向人保財險發律師函以期盡快得到協商解決。人保財險未予理會,3月15日,石剛請公證處人員在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做事實公證,3月19日起訴到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
人保財險在收到法院傳票后,于2012年3月30日前向商評委申請“撤銷”和“商標異議”;2012年3月至6月間向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后遭駁回,不服裁定又上訴至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又被駁回。
2012年9月,石剛的訴訟最終還是在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開庭,10月再次開庭,但至今懸而未決。
人保財險提出撤銷“直通車”商標的理由源于商標局的規定,即商標連續3年不使用就可以到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因此,人保財險在收到訴訟之后,就提交了撤銷的申請。一名律師對《證券市場周刊》記者解釋道,如果商標被撤掉了,人保財險也就不存在侵權了,這屬于訴訟上的技巧。
記者從國家商標局備案信息中獲悉,“直通車”商標注冊號為4207334,有效期至2018年1月6日。該商標核定服務項目幾乎包括保險所有業務范圍。商標申請成功后,“直通車”商標在大連已有多家保險機構在使用。石剛先后將“直通車”商標授權許可給大連合盟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大連亮點傳媒發展有限公司和大連九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從事保險業務等相關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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