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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素有“中國傘都”之稱的福建省晉江市東石鎮的梅花傘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梅花傘業),日前終于長舒了一口氣。歷時3年,其在西班牙終于贏得了“SUSINO”商標跨國保衛戰。
“贏的不僅是商標之爭,更是至關重要的歐盟市場。”梅花傘業法務部經理黃小源坦言。
半路殺出“程咬金”
據黃小源介紹,梅花傘業成立于1995年9月,2007年成為國內首家上市的晴雨傘企業。目前,梅花傘業年產自有品牌陽傘1000多萬把,“梅花SUSINO”系列產品不僅暢銷國內各地,而且遠銷俄羅斯、美國、西班牙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
“2003年梅花傘業進軍歐盟市場,2006年梅花傘業在國際市場推廣的自主品牌已取得一定成績,‘SUSINO’品牌系列產品在歐盟多個國家獲得市場的認可,品牌已頗具影響力。”黃小源說。然而,就在梅花傘業在歐盟打算大顯身手之際,卻未料到“半路殺出程咬金”——“SUSINO”商標被他人在歐盟搶先注冊。
2006年5月,西班牙人Ricardo Arroyo Martinez(下稱搶注人)在歐盟提出第18類皮具產品和傘類產品、第22類纖維紡織原料產品、第25類服裝、鞋、帽商品上“SUSINO”商標的注冊申請。
黃小源表示,搶注人系西班牙一雨傘生產企業的董事長,其主要經營范圍為歐盟地區。梅花傘業的“SUSINO”品牌在歐盟市場日益走俏,已經影響到搶注人的產品在歐盟市場的銷量,所以其搶注“SUSINO”商標并非為了高價轉讓給梅花傘業,而是為了阻礙梅花傘業在歐盟市場發展。
此后,梅花傘業便在異國他鄉展開了一場“商標保衛戰”。
斥資百萬打“李鬼”
2010年1月,梅花傘業委托法國一家律師事務所,對已被搶注的商標在傘和陽傘類別上提出撤銷申請。2011年11月,梅花傘業又聘請英國律師團隊對搶注商標“SUSINO”在3個類別上提出撤銷申請。
黃小源向記者表示:“搶注人深諳歐盟法律,在撤銷審理期間,一邊以各種理由對梅花傘業的證據提出質疑,想通過質證手段拖垮我們;一邊多次聯系梅花傘業,提出以成為梅花傘業在歐盟的獨家代理為條件的協商解決辦法。”然而梅花傘業卻頂著重重壓力,終于贏得了這場跨國商標保衛戰的勝利。
2011年12月,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撤銷了搶注人的“SUSINO”商標在傘和陽傘商品上的注冊,隨后搶注人對該撤銷裁定提出復審請求,最終復審委員會維持了撤銷裁定。日前,搶注人的上訴期限已過且未提起上訴,至此梅花傘業歐盟維權之爭終于塵埃落定。
黃小源向記者表示:“此次為了保衛‘SUSINO’商標,梅花傘業至少付出了幾百萬元的代價,僅聘請律師的費用就多達100多萬元,而3年多的時間致使梅花傘業開拓歐盟市場的計劃受阻而導致的損失更加難以計算。”
據了解,此次并非梅花傘業首次海外維權,2007年12月梅花傘業“SUSINO”品牌在美國就曾被助其開拓美國市場的中間人(下稱美國搶注人)以自己的名義搶注“SUSINO”商標。經過4年時間的努力,美國搶注人最終與梅花傘業達成和解,將“SUSINO”商標轉讓給梅花傘業,并且承諾不再對梅花傘業在美國市場的聲譽以及經銷行為進行干擾和詆毀。
“防患于未然,進軍國際市場,一定要商標先行”,黃小源表示,梅花傘業從這兩起案件中吸取教訓,近兩年先后投入100余萬元,在西班牙、美國、俄羅斯、阿爾巴尼亞等120多個國家進行商標國際注冊。
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兼職研究員黃暉表示,大多數國家在商標保護上都是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如果企業未申請注冊商標,而是被他人搶先注冊,即使能證明他人是在知曉其商標的情況下申請注冊的,企業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訴爭,而且在企業無法證明其在先使用及對方惡意搶注的情況下,也很少有獲勝的可能。因此,企業應在目標市場及早申請商標注冊,至少在簽訂銷售代理時對商標歸屬進行明確約定,提前進行商標的戰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