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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錫樓”商標權屬之爭仍在持續發酵。
繼“天錫樓”商標異議行政訴訟案之后,圍繞該商標而起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民事訴訟的一審程序將于日前二度啟動。
作為一起發回重審案,這起民事訴訟不僅考驗著以“天錫樓”創始者后人身份自居的馬氏家族成員,更令已在我國西部地區創出一片天地的一家民營企業備受困擾。
一度消失數十年的“天錫樓”招牌將以怎樣的姿態回歸?當事雙方均在靜待答案。
到底誰的天錫樓
作為這起民事訴訟的發起者,自然人馬少波及馬良斌認為其方面系曾經清真名樓“天錫樓”創始人的后人,對于“天錫樓”相關權益的繼承本應順理成章。
陜西天錫樓民族餐飲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天錫樓公司)作為應訴者,其于2007年12月由在先實體更名注冊設立,在“天錫樓”從西安餐飲界消失數十年后立起這桿旗幟,打造了一家極具規模的清真餐飲企業,而今仍要為幾年間建立起的商譽奮力一搏。
據介紹,雙方爭執焦點指向的“天錫樓”本系古都西安較早主營羊肉泡饃食品的清真菜館。對于“天錫樓”的歷史,有兩種說法:一說是始于明末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一說是清末。據坊間流傳,1900年間慈禧太后在該店品嘗過清真菜肴,甚為滿意,賜名為“天錫樓”。
“天錫樓”的幾度沉浮也是造就當前爭議的重要原因。
“天錫樓”后人方面認為,作為享有一定聲譽的字號品牌,天錫樓公司以“天錫樓”作為企業字號和清真餐館名稱注冊使用,具有剽竊的主觀故意,應予禁止。
天錫樓公司則認為,“天錫樓”早在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即已衰落,公司合營后更是改弦易轍,在古都西安銷聲匿跡,根據相關法律,“天錫樓”并不具備為其后人傳承與專有的事實基礎。
據相關文件記載,“天錫樓”曾于1956年參加公私合營劃歸西安當地飲食公司所有,并于1957后變更為西安蓮湖小吃店,后至2007年天錫樓公司開設“天錫樓”飯莊前,該字號一度沉寂。
基于這樣的事實,天錫樓公司認為,“天錫樓”后人早已喪失對天錫樓的所有權與處置權,該公司為響應當地政府部門恢復西安老字號政策,以“天錫樓”作為企業字號并無不當。
據介紹,自2007年天錫樓公司成立并開設飯莊實體后,目前該擁有8000多平米營業面積的“天錫樓”飯莊已經成為西安市一家具有民族風情和文化的重要接待窗口單位。而“天錫樓”后人方面則在2011年3月注冊登記了一家個體商戶實體,名稱主體包含“天錫樓文字”,前期則以土特產售賣為主營。
糾紛仍然在持續
據介紹,有關“天錫樓”權屬爭議源于2005月3月自然人馬良斌在第43類餐館、飯店等服務上提出注冊申請的第4528199號“天錫樓”商標。
天錫樓公司認為,“天錫樓”字號系其合法取得的在先權利,天錫樓公司是目前唯一一家使用“天天錫樓”字樣經營餐飲并具有一定影響的企業。馬良斌雖然為“天錫樓”家族后人,但歷史上的“天錫樓”原為私有企業,后經過轉變成為國有企業,因此馬良斌已喪失對“天錫樓”包括商號權在內的所有權。馬良斌等無實體經營,對于具有300多年的老字號來說,沒有意義和價值。因此,只有繼續繼承和發揚老字號,才能促進西安餐飲文化的發展,符合于政府振興、恢復西安老字號的政策。
對此馬良斌方面則答辯認為,“天錫樓”作為其家族經營的最早從事牛羊肉泡饃的清真餐館,歷史悠久,在古城西安餐飲界享有很高的聲譽。此外,“天錫樓”是其家族代稱,有其特定的民族歷史含義。因此,其作為“天錫樓”家族成員接受長輩委托申請“天錫樓”商標合法合理。
據悉,該商標異議案目前已經行政訴訟終審有果,天錫樓公司方面異議理由未獲支持。該公司表示由于部分證據搜集存在困難造成延誤未能及時提交,其方面仍將通過商標爭議形式予以追究。
記者通過中國商標網查詢獲悉,天賜樓公司目前已在第30類、第35類、第44類等商品和服務上獲準注冊有6件“天天賜樓”商標。
除此次糾紛外,馬少波和馬良斌訴天賜樓公司商標侵權發回重審案將于近日開庭審理。據介紹,該案原審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提出上訴,陜西省高院審理后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遂于2012年12月作出發回重審民事裁定。
據介紹,在該民事訴訟上訴裁定階段,原西安“天錫樓”飯莊家族部分成員曾聯合向法院提交申請書,聲明馬少波和馬良斌等人不能代表該家族,也不能代表該家族處理任何關于“天錫樓”字號、商標的法律相關事宜。
有關知識產權專家表示,“天錫樓”的現狀可以作為國內老字號狀況的縮影,一般老字號企業有著少則幾十年、多達數百年的歷史,由于建國初期的公私合營和一系列的改革,現在許多老字號的歸屬已經不清,導致眾多老字號企業如今面臨著商標權等歷史遺留問題。在新的歷史背景下,無論老字號后人還是外來資方,均應積極面對妥善處理爭端,同心協力以復興老子號作為共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