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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連線》雜志1月30日報道,美國弗吉尼亞州聯邦法官裁定谷歌(1159.96, 16.76, 1.47%)須將其Adwords廣告系統收入的1.36%支付給一家名為Vringo的小公司作為侵權賠償,該公司之前從Lycos公司購得了一組專利。谷歌不久前在與另一家流氓公司SimpleAir的訴訟案中落敗,面臨1.25億美元的賠償。
盡管谷歌目前提供一系列的產品和服務,包括Android操作系統、Google+社交網絡,以及最近涉足的機器人和智能家居領域。但是說到底,谷歌仍然是一家廣告公司,而Adwords是其收入的主要來源,是谷歌公司的心臟。
Lycos則是一家在1990年前后紅極一時的搜索引擎網站,由于谷歌的崛起,在競爭中落敗。雖然該網站至今仍然存在,但留下的只有唏噓。如今,這家公司的遺骸從墳墓里爬出來,狠狠咬了谷歌一口。
2011年,一家名為Vringo的公司從Lycos手中取得了一系列與廣告相關的專利。該公司是一家小型的上市公司,經營智能手機鈴音業務,收入不高,但是在法律訴訟方面的開支達到了1000萬美元,說明該公司的真實面目其實是專利流氓。
所謂專利流氓,是指依靠專利侵權訴訟而生存的公司。谷歌正在與各種各樣的專利持有者進行對壘,其中規模最大的是一個名為Rockstar的專利聯盟,背后有蘋果(512.51, 2.97, 0.58%)、微軟(36.18, 0.36, 1.01%)、黑莓(9.96, 0.27, 2.79%)等的支持。專利流氓蘊藏的巨大能力在本案中可見一斑,能影響到一個公司的方方面面,甚至公司的核心業務。
在首次起訴谷歌成功之后,Vringo獲賠3000萬美元。谷歌則在吃虧之后重新設計了自己的廣告競拍系統,以避免支付后續賠償。但本周,法院認為谷歌改進后的系統區別性仍然過低,谷歌將因此向Vringo支付數億美元的賠償。
這家Vringo公司去年五月還從針對微軟的起訴中獲賠100萬美元。谷歌已鄭重宣布將就本次案件提起上訴,其在對戰專利流氓方面經驗豐富,但是與同行業許多公司的戰績一樣,有勝也有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