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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三個100萬件相比,第四個100萬件除增長迅速外,還呈現出以下兩方面的主要特點:
一是發明申請國內比例迅速增長。在前三個100萬件中,發明申請的國內比重分別為47.8%、50.7%和53.4%,而在第四個100萬件中,國內比重達到了60.8%。在我國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中,國內發明申請增幅明顯高于國外,以2006年為例,國內發明申請同比增長30.8%,高出國外同期約20個百分點。
二是職務申請比例穩步提高。在前三個100萬件中,職務申請所占比例分別為41.8%、49.5%和52.4%,而在第四個100萬件中,職務申請所占比例達到了53.9%。這一變化的主要動力來自于國內職務申請比例的升高。在前三個100萬件中,國內職務申請占國內申請的比例分別為31.3%、39.0%和41.2%,而在第四個100萬中,這一比例達到了45.6%,且國內發明申請中的職務申請比例更是達到了68.9%。
我國專利申請在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的情況下,三種專利類型以及申請人類型發生了結構性變化,表明我國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水平不斷提高,專利制度在激勵發明創造、推動技術創新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明顯提高,企業作為創新主體的地位得到加強。(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