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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巴西電子制造商IGB Eletronica已經擁有iPhone商標權,巴西專利監管機構于當地時間2月13日拒絕了蘋果在該國注冊iPhone商標的申請。這就意味著蘋果有可能在這一新興市場失去自己的商標使用權,并面臨成本高昂的法律糾紛。
蘋果發言人拒絕就此發表評論。雖然蘋果并未披露巴西市場的iPhone銷量,但據市場研究公司IDC的測算,該國到2016年有可能會成為智能手機出貨量排名第四的國家。
據悉,巴西國家工業產權機構(簡稱INP)稱,蘋果已對這一決定提出異議,認為Gradiente沒有在5年的窗口期內使用這一商標,因此不符合巴西商標法的有關規定。
INPI表示,Gradiente須在60天內證明該公司的確使用了iPhone品牌。與此同時,INPI也已經將軟件開發和服裝等領域的iPhone商標授權給蘋果使用。若INPI在60天內駁回蘋果的申請,這家美國電子巨頭或許不會立刻在巴西停售iPhone,但卻可能會面臨知識產權訴訟。法律專家表示,這類糾紛成本高昂,而且可能耗費數年時間。
Gradiente于2000年申請了iPhone注冊商標,2008年1月獲得了這一商標。巴西商標注冊申請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當地法律規定,只要該公司在獲得商標權后的5年內生產一款用iPhone命名的產品,便可在2018年前獨家使用該商標。該公司直到去年12月才推出了一款符合要求的產品,時間只具最后期限幾個星期。Gradiente當時推出了一款名為IPHONE Neo One的智能手機。該款手機采用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售價約304美元,用戶只能通過該公司的網站或是圣保羅一家購物中心的店面購買。
另悉,蘋果此前在與搶先注冊iPad商標的一家中國公司展開了一系列訴訟大戰后,該公司最終于去年支付6000萬美元在中國大陸獲得了iPad的商標權。在墨西哥,一家電信設備公司也于2003年將公司名注冊為iFone,較蘋果注冊iPhone商標早了4年。蘋果此后雖然申請監管機構認定這家公司的名稱無效,但卻并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