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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購物捎幾瓶法國雙飛人藥水,是不少消費者的選擇。但這個在香港年銷售超1000萬瓶的法國雙飛人藥水,進入內地市場之路卻一波三折:由于雙飛人商標被搶注而改名“利佳薄荷水”并更換包裝進入內地市場剛1年多,便遭遇侵權糾紛,被一家名為江西雙飛人制藥(中國)有限公司(下稱江西雙飛人)的企業起訴至法院,訴由是利佳薄荷水涉嫌侵犯其立體商標專用權。
前不久,法國雙飛人藥水的法國制造商授權香港全球藥業有限公司(下稱全球藥業)正式對外回應侵權訴訟,表示正考慮反訴。而原告江西雙飛人方面則表示“在準備材料,很快就會有統一回復”。
公開的資料顯示,法國利佳制藥廠生產的雙飛人藥水已有176年歷史,主要功效是預防腹瀉、蚊蟲叮咬以及灼傷和暈車。上世紀70年代,該藥水正式在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銷售,因其法國包裝和商標設計含有的“RICQLES”文字及“雙天使手捧藥瓶”圖形,被消費者稱為雙飛人藥水,并就此在香港注冊使用雙飛人商標。由于物美價廉且用途廣泛,這一產品成為香港藥品銷售榜單的“明星產品”之一。
法國雙飛人藥水在香港賣得火熱,卻由于遲遲未進入內地市場而遭遇商標搶注。查詢結果顯示,早在1999年,江西雙飛人的前身江西雙飛人醫藥科技公司便在內地注冊了雙飛人商標,包括文字及瓶身包裝的立體商標。無奈之下,法國利佳制藥廠于2013年在中國內地注冊利佳商標,并于2014年5月以“法國利佳薄荷水”的名稱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瓶身包裝與在香港地區銷售的法國雙飛人藥水也有所區別。全球藥業負責人倫洪楷對媒體表示:“為了避免商標糾紛,能夠讓消費者在中國內地市場買到正宗的法國產品,我們在內地改名為法國利佳薄荷水,但品質與在香港地區銷售的完全相同。”
盡管重新注冊并使用利佳商標,利佳薄荷水還是被江西雙飛人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告上法庭,并以300萬元為擔保申請禁令。由于法院的禁令,利佳薄荷水在內地銷售的所有產品已下架。
百度百科的“江西雙飛人”詞條,對雙飛人的品牌歷史是這么介紹的:“1964年1月27日,中法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兩國就科技交流合作協定、衛生和醫學科學合作協定等設有政府科技合作聯委會……醫藥類的交流合作項目眾多,其中雙飛人法國公司授予了江西雙飛人醫藥科技公司在中國地區唯一的合法生產銷售資格。”
2014年,利佳薄荷水進入內地市場時,法國利佳制藥廠曾發布聲明,稱公司未與全球藥業之外的其他企業有任何形式的合作與授權。全球藥業代理律師莫瑤江向媒體透露,江西雙飛人曾在香港地區成立了一家法國雙飛人制藥(集團)有限公司,但目前已被撤銷登記,此信息可在香港相關注冊備案網站查詢。
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江西雙飛人醫藥科技公司還注冊了包括黃道益在內的30多件商標,目前多件商標顯示已無效。
由于案件涉及立體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知識產權業界不少專家、律師都對法院將如何判決表示關注。本刊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