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珊瑚蟲案一審結案
日期:2008-03-31 00:00:00 訪問次數:2000
本報訊 (記者尹訓寧北京報道)本報曾報道的珊瑚蟲版QQ侵權案有了最新進展。3月20日,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判定被告人陳壽福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對此,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朱謝群表示,該案的審判結果,將成為互聯網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個標桿。
據了解,被告人陳壽福自2003年開始非法復制QQ軟件后修改發行、傳播。僅2006年至2007年,就非法修改并發行了5個版本的QQ軟件。陳壽福利用在以其名義發布的QQ軟件珊瑚蟲版中捆綁商業廣告,從北京智通無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15筆廣告費共計105萬元。在著名的網絡插件廣告中間商265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的代理幫助下,非法牟利12.2822萬元。法院認定了檢察院提供的全部證據,判定被告人陳壽福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20萬元,同時法院將對陳壽福違法所得的總計117.2822萬元予以追繳。而陳壽福的代理律師稱,將會在上訴期內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對于一審判決,騰訊有關人士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他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對于成長中的中國互聯網產業非常關鍵,用戶和企業的合法權益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