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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長沙晚報10月9日報道 數年來,慈文公司在全國各地打了數十起維權官司,幾乎蔓延到了互聯網的所有領域,而且大多勝訴,獲得了賠償。而這次在長沙,《七劍》網絡侵權之訴卻遇挫。
原告:曾攜公證人員來長沙取證
2007年9月21日,慈文公司向長沙市中院提起訴訟稱:網站“株洲信息港”向公眾提供電影《七劍》的在線播放服務,給公司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慈文公司將與“株洲信息港”相關的湖南省電信公司株洲市分公司等4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賠33萬余元。
今年5月8日,長沙市中院對本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在慈文公司提交的一份公證書上。慈文公司認為,這份公證書通過成都蜀都公證處的公證人員,見證了原告2006年11月20日在網站(vod.0733.com)在線點播電影《七劍》的過程。據了解,慈文公司代理人于當年11月15日向成都蜀都公證處申請網絡證據保全公證。當年11月17日該公證處兩位工作人員隨慈文公司代理人來到長沙某酒店,使用代理人攜帶的手提電腦與酒店的寬帶網線連接,訪問了vod.0733.com并對該網站播放《七劍》的情況進行了公證取證。
被告:你不能證明侵權的就是我
被告方則認為,該公證書在公證取證過程中,可能存在下載虛假“株洲影視”頁面的可能,公證書不能證明原告所登錄的網站是被告經營的網站。因雙方爭持不下,法官要求被告當庭演示:對操作系統的網絡參數進行修改后,可使相應的域名訪問預先設置在計算機本地硬盤或特定網絡地址的網頁內容。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該案證據,慈文公司提交的證據僅能證明在其電腦上訪問的vod.0733.com域名上有播放《七劍》的行為,并不能證明在取證時該域名對應的IP地址為互聯網IP,也就是說不足以證明所訪問的網頁是由被告經營的vod.0733.com。但被告提交的證據卻足以證明:采用簡單的技術手段,在不需要借用第三方軟件的情況下,即可將特定的域名指向取證的計算機上預先設置好的網頁或特定網絡地址的網頁內容。因此,由于原告取證過程使用的是自己攜帶的電腦,且沒有對所訪問的域名進行解析,因而不能證明在被告經營的vod.0733.com網站上有侵權行為發生。
法院最終駁回了慈文公司的訴訟請求。
專家:公證取證不能取代司法判斷
承辦法官曹志宇表示,在審理知識產權網絡民事侵權案件時,公證取證并不能取代司法判斷。于此案而言,最簡單和直接的辦法就是在公證處使用公證機構的計算機進行取證。這是從整體上考慮到網絡的特點,從證據上平衡各方利益。法院試圖通過本案的判決,使涉互聯網公證取證過程更具證明力,促進互聯網的健康發展。